本報訊 “化解矛盾糾紛16萬件,同比增長66.6%,矛盾糾紛基層一線化解率占比提升至88.2%。”8月23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省司法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曉強就全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四級矛盾糾紛調處體系建設有關情況進行新聞發布,省司法廳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處長王瑋答記者問。
今年以來,省司法廳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堅持以雷鋒精神為內核,以“村(居)民評理說事點”為基礎,以鄉鎮(街道)矛盾調解中心為主陣地,以市、縣人民調解中心為支撐,以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為主線,不斷探索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遼寧實踐,成功打造了富有遼寧特色、解決實際問題的四級矛盾糾紛調處化解體系,取得了積極成效。
目前,全省依托市、縣(市)區人民調解中心建成市、縣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114個,依托司法所建成鄉鎮(街道)矛盾調解中心1355個,16265個“村(居)民評理說事點”不斷提檔升級,實現了四級矛盾糾紛調處化解體系全覆蓋,使“村(居)民評理說事點”源頭治理作用得到充分發揮,鄉鎮(街道)矛盾糾紛調解體制創新效能得到了持續釋放,司法所建設得到了不斷規范、職能作用得到了不斷加強,市、縣法律服務專業性、指導性得到了大幅提升,“庭所聯動”得到了持續深化,共化解矛盾糾紛16萬件,同比增長66.6%,矛盾糾紛基層一線化解率占比提升至88.2%。
下一步,省司法廳將堅持以“化解一件矛盾糾紛,就等于減少一個案源、一個訪源、一個訴源”的理念,以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糾紛為著眼點,以預防極端案事件為著力點,全力在黨建引領、完善體制機制、規范建設、發揮作用和塑造典型上下功夫,進一步健全完善四級矛盾糾紛調處化解體系,不斷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水平,為打好打贏新時代東北振興、遼寧振興的“遼沈戰役”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