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檢察院這么快就幫我們把錢收回來了,遇到法律問題找檢察院就是行!”辦案檢察官放下銀行負責人的電話,看到窗外明媚的陽光,心里的石頭終于落下了。
申請執行頻頻受阻
“我們勝訴了卻一直拿不到錢,實在無能為力了,請檢察機關幫幫我們!”今年4月的某一天,沈陽某銀行向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檢察院申請民事執行監督。原來,前段時間,某銀行因保證合同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先后起訴至法院要求某擔保公司履行責任,法院均判決某銀行勝訴。半年后,某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查封、凍結了被執行人某擔保公司名下存款卻以無財產可供執行為由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在接待室里,檢察官見到了愁容滿面的銀行負責人,該負責人無奈地說:“‘壞賬’不僅讓我們的發展受到了限制,更重要的是導致老百姓對我們不信任。”
找準執行突破口
“金融財產既事關全社會發展穩定,又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巨大。”辦案檢察官向記者介紹。他們立刻將案件層層報給主管檢察長,第一時間成立了由主管檢察長帶隊的執行監督專案組全力辦理此案。
“隨后,我們專案組迅速調取法院卷宗及相關材料,兩個案件涉及關系錯綜復雜,我們一一比對細節,梳理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厘清爭議焦點,發現法院凍結的財產確實存在特殊性,有多個案外人提出對凍結賬戶內的資金享有質權。”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該案最關鍵在于案外人的資金質押是否成立的問題,爭議點一是資金是否符合“特定化”的特征,二是是否完成“交付”。專案組對相關判例搜索查詢、集中研討、分析比對,最終確定凍結賬戶不符合資金“特定化”,案外人對資金賬戶不享有質權。有了這一關鍵突破口,專案組決定向法院制發檢察建議,監督法院依法執行。
與此同時,檢察官馬上與承辦法院溝通聯系,在檢察建議發出后僅不到一周時間,銀行陸續收到3筆執行匯款共798萬元。
以數治促監督提升
檢察機關在辦理個案的基礎上開展專項監督,建立金融借款糾紛案件民事執行法律監督模型,將大數據思維和技術運用到民事執行檢察監督中,延伸民事執行監督觸角。通過建立的模型,挖掘出一批存在可供執行財產但仍未得到執行的案件線索。通過詳細篩查,發現3件執行案件可能存在問題。目前專案組正在就掌握的線索分析研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