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7月28日,全省法院2023年遴選員額法官考試和省高級人民法院、中級法院逐級遴選法官考試在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學院舉行。全省法院共有548人參加遴選員額法官考試,競爭304個法官員額;146人參加逐級遴選法官考試,競爭上級法院41個法官職位。
據悉,這是全省法院首次同步組織遴選員額法官和逐級遴選法官考試。兩個考試由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遴選工作辦公室委托第三方機構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專業試題分為刑事、民商、行政3類,應試者自行選擇一類試題作答。
員額法官遴選的對象是符合遴選條件的全省法院未入額的審判人員、法官助理和新調入的副院級以上領導干部。設置了資格審查、筆試、考核、提交審議等環節,對學歷和辦案經歷均有明確要求,重點考察法官審判業績,考試成績分值權重為40%,筆試、考核有一項成績不合格,不列為入額人選,防止論資排輩。省法院、中級法院的法官助理可參加轄區下級法院的法官遴選,入額后一律到遴選法院任職。
近年來,我省法院不斷修改完善員額法官遴選方案,并完善員額遞補機制。進一步規范法律工作年限,增加不得參加遴選限制條件,明確人民法庭任職經歷的加分政策,將強基導向落實在員額遴選中。
據了解,省法院、中級法院遴選法官,主要對象是轄區下級法院符合遴選條件的員額法官。同樣突出審判業績的選人導向,“采取筆試+業績考核+面試”的遴選方式,筆試、業績考核、面試成績權重為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