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貼近基層司法需求,堅持將訴源治理與巡回審判相結合,把庭審搬到鄉村和群眾身邊,及時、妥善地化解矛盾糾紛,讓案件審判過程變成一堂堂生動的法治課。
據悉,該院大潘人民法庭采用巡回審判的方式,在審理兩起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糾紛案件中取得了“審理一件,指導一片”的良好效果,還成功化解一起某律師事務所訴某村村民委員會法律服務合同糾紛案。
因征地產生的地上物補償款分配糾紛,兩名馬貝村村民狀告大潘街道,庭審中,原、被告就土地流轉合同的效力、地上物補償歸屬及征收補償金額等問題進行了舉證、質證及充分的辯論。這場“家門口”的庭審吸引了多名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前來旁聽。
據了解,2010年以來,該村因動遷已產生補償款分配糾紛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等訴訟案件數十起。法官張士超將此次巡回法庭設在村委會,村干部、村民代表能夠通過旁聽庭審更直觀、充分地了解此類案件的爭議焦點和審判要點,其普法宣傳效果對類案的庭前調解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在另一起案件中,某律師事務所律師曾為某村委會多次提供法律服務,村委會遲遲不支付代理費,主審法官張名夏前往該村村委會開展巡回審判工作,雙方各有難處且村委會表達了想要誠信履約的真實想法。庭審后,張名夏趁熱打鐵當場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從雙方之前的合作關系、村委會如何履行等問題入手,耐心引導雙方積極溝通。最終,當場達成了調解協議,實現了就地化解糾紛的良好法律效果,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高度評價。
以初心換民心,以實干解民憂。該院積極發揮巡回法庭的司法功能,時刻從群眾利益出發,切實幫助群眾化解糾紛,讓群眾在“家門口”感受到了司法服務的高效便捷。
庭審結束雙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