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標的限額作出調整,對在我省法院立案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標的額在47000元(含本數)以下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據了解,此次調整的小額訴訟標的額比去年上調0.3萬元。
據悉,2021年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對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的案件標的額范圍進行調整,即“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鶎尤嗣穹ㄔ汉退沙龅姆ㄍ徖砬翱钜幎ǖ拿袷掳讣瑯说念~超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
據省統計局公布數據顯示,2022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94911元,與上年的88474元相比,增加6437元。據此,遼寧法院民事案件小額訴訟標的額由去年的44000元上調為47000元。同類案件標的額超過47000元但在189000元(含本數)以下的,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