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便裝,咱們去參加婚禮……”近日,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在一個婚宴現場,成功地為申請執行人追索到了執行款。
兩年前,張某以做生意缺少資金為由,向朋友李某借款3萬元,約定了還款時間。但到期后,張某一直以各種理由為借口不肯還錢,李某無奈將張某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張某償還借款。但張某遲遲未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后,執行法官發現張某與妻子已經離婚且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張某也一直躲避執行。哪怕在對張某采取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措施后,案件仍無法取得有效進展。
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際,李某向執行法官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張某的兒子即將舉辦婚禮,屆時張某一定能夠出現。
得到這一信息后,執行法官先是欣喜,但轉念卻陷入沉思——我國傳統上對婚禮非常重視,那么在婚禮現場的執行要如何做到既使申請人的權益得以實現,又不影響新婚夫妻的完美婚禮,使被執行人不失體面?
經過認真思索,執行法官決定對張某暫不采取強制措施。于是在婚宴當天,執行法官著便裝,駕駛著私家車前往婚禮現場。
趕到婚禮現場,見到張某正在婚宴場內熱情接待賓客,執行法官上前道了一聲“恭喜”,而后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原本臉上還掛著笑容的張某明顯慌了神,執行法官笑著和張某一起來到酒店外,當確認四周無張某的親屬后,執行法官說:“你別緊張,我們今天不會破壞婚禮的氣氛,但是也必須來告訴你,你應該主動履行判決義務。”
聽了執行法官的話,張某的神情也由慌張變為了感激,他馬上表示:“等婚禮一結束,我馬上就用禮金把欠的3萬元一口氣都還了!”
隨后,執行法官拒絕了張某一同吃婚宴的邀請,一直等待在婚宴酒店門口,待婚禮結束才又找到張某并拿到了屬于李某的執行款。張某感激地說:“謝謝你們在我兒子大喜的日子給我留足了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