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感謝檢察官為我們解決了困擾多年的難題。”日前,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檢察院“金檢民心”調解室在辦理一起承租權變更糾紛后,收到了當事人的真誠謝意。
今年5月,金州區檢察院成立“金檢民心”調解室,在“司法為民”服務理念的指引下能動履職,選擇走出去、就地辦案等工作模式,引導當事人在法律框架內找到利益平衡點,自愿協商和解,從而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申請人郭某訴陳某合同糾紛執行案是該調解室成立以來成功化解的第四件民事執行監督案件。
這起案件要從2004年10月31日說起,申請人郭某、被執行人陳某與案外人朱某簽訂協議,將某處公有房作價4萬元,以及現金2萬元,用于償還債務交給郭某,剩余的6萬元債務于2005年前一次性償還,共計人民幣12萬元。
協議簽訂后,陳某將案涉房屋和公有房產證交付郭某,郭某一直在此居住并以被執行人陳某的名義向相關住房保障部門交納租金,但雙方始終未辦理案涉房屋的承租權變更登記手續。
檢察官經過與申請人郭某溝通,了解到其曾多次聯系被執行人陳某辦理承租權變更手續,但被執行人陳某均以身體不好無法配合為由拒絕協助。檢察官聯系被執行人陳某,經調查了解到其患有高血壓、眩暈等疾病,且居住在大連市內,辦理承租權變更手續需要到金普新區城鄉管理事務服務中心、稅務局等多家行政機關,因此存在畏難情緒。
經過檢察官的耐心釋法說理,陳某表示愿意配合辦理。檢察官隨后到城鄉管理事務服務部門了解辦理承租權變更所需的手續,并了解申請人需要準備的材料及辦理的流程。金普新區城鄉管理事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了解本案辦理的實際情況后,表示愿意配合檢察機關一同到稅務機關為申請人辦理交稅之前的手續,一站式化解爭議。
在“金檢民心”調解室檢察官們的努力下,申請人郭某與被執行人陳某一同前往稅務機關,共同辦理承租權變更手續。為此,一起長達20年之久的承租權變更糾紛案件在檢察環節得到成功化解,減輕了雙方當事人的訴累,節約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