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次有危險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租賃的場所有兩個大型液化氣儲存罐要被強遷,被執行人聲稱,要是敢動他的地方,他就采取極端方式與液化氣站共存亡。
雖然必須強制執行,但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堅持將調解貫穿于執行始終,在強制執行尾聲終于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平安執結。
以耐心調解化解執行矛盾,此次平安執結既有效維護了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實現“雙贏”,同時也為“民心工程”建設掃清了障礙。
必須維護勝訴企業權益
原告丹東市某建筑工程公司與被告丹東某液化氣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于2021年經振興區法院公開審理,判決被告將其租賃的位于振興區白房街的倉庫和場地騰空并交付給原告。
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干警多次與被執行人一方的法定代表人陳某進行溝通,努力做其思想工作,充分釋法說理,讓其權衡利弊。但陳某覺得自己在該租賃場地經營液化氣站20余年,除了建兩個大型液化氣儲存罐,還種植了大量樹木,認為自己在場地動遷時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償,心里特別不平衡,于是他對法院執行抵觸情緒大,多次表露過激言行。
但該場地屬于動遷區域,將用于承建居民回遷安置小區,振興區法院對此案進行慎重、深入地研判,認為本案雙方當事人皆為市場主體,出于服務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大局考量,必須及時高效維護市場主體勝訴權益。同時出于服務保障民生的需要,必須為這一重要的“民心工程”掃清障礙,因而決定對此案采取強遷行動。
振興區法院院長呂姝參與調度部署,并與執行局共同研究具體執行方案,協調公安、街道、公證處等部門協助配合法院開展執行行動。
全力以赴為執行做準備
呂姝說,液化氣站易燃易爆物品較多,安全隱患較高,加之被執行人陳某抵觸情緒激烈,執行行動難度較大。對此,振興區法院副院長趙婧、執行局局長董連生與執行干警一道對案件當事人情況、場地情況進行分析研判,法院成立了強遷指揮部,下設安全警戒組、強遷控制措施組等6個工作小組,抽調法警、輔警28人,警用車輛6臺,為執行做好準備。
為了確保此次行動萬無一失,振興區法院還與公安、消防、醫療、拆遷工程隊等多部門建立聯合作戰機制,詳細制定行動預案,統籌做好外圍警戒、群眾疏導、防火滅火、現場救護等應急準備工作。一次艱巨執行即將開始。
在強遷前的最后一刻,執行干警為了最大限度保障被執行人權益,同時也為了平安執行,仍然沒有放棄做陳某的思想工作。在干警不懈努力下,陳某的態度終于有所緩和,表示自己不會阻撓法院強遷,并提前將氣站大門鑰匙交給干警。
態度緩和當場達成和解
3月29日一早,執行干警在多部門配合下,迅速按照計劃分組開展工作,拉起警戒線,引導施工人員進入液化氣站內排除安全隱患。在確認隱患可控后,干警與公證人員進入氣站對強遷過程進行公證,對液化氣罐、避雷針以及庫房內的閥門、除污器、滅火器等一系列設施物資進行全面清點,詳細記錄財產名稱、特征及成色、數量,對執行全過程拍攝記錄,確保執行過程嚴格、依法、高效。
被執行人陳某及其親屬也來到現場,看到干警嚴格遵守法定程序,文明、規范、高效開展執行,對法院工作給予認可,同時表示想和在現場的申請人再談一談。最終,在干警耐心調解下,陳某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自己的沖動言行表示歉意,決定自己承擔氣站內設施的搬運費、公證費及訴訟費,并與申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
至此,這起持續兩年多的案件終于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