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以來,本溪市司法局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機關協調監督作用,通過進行“伴隨式”行政執法監督,促進涉企檢查更加規范高效。
根據《本溪市2023年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本溪市司法局對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煙草專賣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8個行政執法機關采取雙隨機方式開展的涉企行政執法檢查活動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指導,充分發揮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職能,有效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如何進行“伴隨式”行政執法監督?據介紹,本溪市司法局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與行政執法人員同時進入一線執法現場,對照行政執法有關制度規定,實地檢查監督執法人員規范著裝、持證上崗、亮證執法、文明用語使用、操作執法設備、開展調查取證等情況。在執法監督過程中,本溪市司法局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與企業負責人進行充分交流,征求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