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過法庫縣人民檢察院不斷努力,一份和解筆錄在檢察官的見證下簽訂了。至此,一件長達8年的家庭矛盾糾紛以和解的方式畫上了圓滿的句號,一對父子多年的“心結”也被徹底解開。
1998年,王華(化名)的母親將一塊土地給了王華經營。 2005年該村換簽土地承包合同,代表人為王華,其名下共有妻、兒2人。2013年5月,王華與妻子協議離婚,兒子歸妻子撫養。離婚后一家三口就土地分配問題發生糾紛。2015年,王華將前妻、兒子起訴至法院。法院認為王華與前妻、兒子系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兒子未成年且與前妻共同生活,故由前妻對其土地進行經營管理。法院將王華訴求駁回。
因土地權屬不明,2020年4月至2022年9月,王華5次向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己種植的玉米被兒子毀種、盜竊,公安機關核查后認為該土地存在糾紛,遂未予立案。
2022年10月25日,公安機關下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后,王華不服并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上級機關維持原決定。法庫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了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材料,并認真復核了詢問筆錄等證據材料,未發現公安機關有違法違規問題。
經了解,王華兒子因土地所有權問題,與王華長期不和,并與多名親友發生過肢體沖突。為盡快化解矛盾,今年2月,法庫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嘯天包保該案。張嘯天認真查閱案卷后,主動聯系王華并進行調解。最初,王華堅稱不接受調解,一定要讓兒子接受刑事處罰,但經過張嘯天的耐心開導,王華多年來的憤懣情緒得到發泄,態度逐漸緩和。
張嘯天又發現王華的母親對孫子非常疼愛,就找老人談心,老人表示自己一定多做兒子的思想工作,也希望兒子和孫子能夠早日解開心結。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多次就土地的歸屬權問題反復向當事雙方進行講解。最終,經法庫縣檢察院、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的不斷調解,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