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3年來,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危險駕駛案件刑事速裁率達90%,該類案件從庭審到宣判僅需10分鐘,不僅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也推動了刑事案件辦理的提速增效。
據介紹,于洪區檢察院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主動與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于洪分局交警大隊召開聯合座談會,共同學習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文件,研究危險駕駛案件打擊處理中遇到的問題,凝聚理念共識。并探索適用相對集中的工作機制,即危險駕駛認罪認罰案件“五集中”訴訟模式,切實保障刑事案件質量與效率雙提升。
于洪區檢察院以堅決打擊犯罪的檢察“力度”和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檢察“深度”,以危險駕駛案件辦理為切入,推動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