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你好,我是阜新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您有一筆被‘訛’的錢,可以到檢察院來取了。”這樣的電話,該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任品一共打了28個。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阜新市海州區故意制造多起交通事故借以向受害人索取錢財。隨后,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經公安機關偵查,王某以被“軋腳”“剮蹭”等理由故意制造交通事故28起,作案期間共索取被害人錢財累計7000余元。
3月28日,王某被海州區檢察院批準逮捕。經過檢察官耐心溝通,其家屬及辯護人表示愿意對被害人進行退贓退賠。但同意退贓退賠是第一步,如何將贓款返還給被害人才是關鍵。
為此,辦案檢察官將數據一條條整理,逐一與被害人核實案發時的情況,于是便有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日前,20多名被害人來到海州區檢察院,領取犯罪嫌疑人退賠的贓款。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