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推動形成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司法協同、社會協同,6月16日,省人民檢察院特邀全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專家張志敏圍繞“生態環境監管責任與定位”進行專題授課。
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和“益心為公”志愿者在省檢察院主會場聆聽講座,市縣兩級檢察院、公安等有關部門同志通過視頻形式在各地分會場收聽收看,全省有600余人參加了本次講座。
講座中,張志敏深刻解讀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中“堅持生態興則文明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堅持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堅持建設美麗中國全民行動”“堅持共謀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等關于生態環境建設的內容;系統梳理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建設的部署要求,以及生態環境政策法規新變化和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行政監督管理制度,并且結合環境污染事件與安全生產事件典型案例,詳細介紹了我國環境監察執法和環境應急工作對于環境違法問題的應對與處置,以及相關部門監管職責邊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生態環境監管的刑事司法要求和生態環境法律責任承擔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