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沈陽市司法局獲悉,為有效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推進行政復議立案受理規范化建設,近日,沈陽市率先試行行政復議受理負面清單制度,出臺全省首個行政復議受理范圍負面清單,進一步提高群眾申請行政復議的便利度。
隨著現代經濟社會發展,行政行為的主體、類型、內容不斷調整變化,且行政權的行使具有專業性、復雜性等特點,致使普通百姓難以確定某項行政行為是否屬于可復議的范圍,為解決群眾“復議難”問題,沈陽市采用“負面清單”方式,把分散在有關法律法規中的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的事項進行了梳理歸納,即對排除復議的事項作出明確具體列舉,將“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等24個事項確定為行政復議不予受理的范圍,每個事項都列明了法律規定,做到于法有據,使行政復議申請人更加明晰復議受理條件和范圍,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今后申請人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列入“負面清單”的,行政復議機關將不予受理;在“負面清單”之外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先行受理,經實體審查后再作出相應的行政復議決定。
與此同時,為更好地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沈陽市多措并舉,實現市縣兩級行政復議專門接待場所100%全覆蓋;全市65個鄉鎮司法所設立行政復議代辦點,打通行政復議“最后一公里”;開通行政復議網上申請通道,申請人足不出戶就能申請行政復議;開通涉企行政復議案件“綠色通道”,“容缺受理”涉企行政復議申請;做到行政復議事項“一次辦”,全面落實“一次性告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