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繼承糾紛是人民法院審理的常見類型案件,在承受親人逝世悲痛后,合理處置逝者生前的財產是必然要面對的問題,情感與財產交織往往會引起矛盾與糾紛,相處幾十年的親人對簿公堂也是常有之事。5月24日,鞍山市立山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發回重審的繼承糾紛案件。
原告張某與被告系姑媳關系,雙方爭議的即為老人去世后留有的農村房產。承辦法官劉音認真研讀案卷后認為,一判了之并不是處理本案的最優選擇,應當努力實現一次性解決糾紛的工作目標。劉音與兩名合議庭成員組織原、被告雙方到位于七嶺子村的爭議房產所在處進行“就地調解”。
調解過程中,法官先是安撫雙方情緒,耐心傾聽雙方矛盾緣由,從情理角度分析“家和才能萬事興”的道理,再從法理上幫助雙方分析各自利弊,最終雙方握手言和調解結案。原告高興地說,“自從發生糾紛以來一直在旁邊租房居住已經一年多了,現在終于可以搬回家住了。”
編輯:沙興淼
校對:劉清
責編:馮羽竹
審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