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有效保護漁業資源,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助力生態修復,5月18日,丹東市人民檢察院聯合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寬甸滿族自治縣大川頭鎮紅光村蒲石河開展生態司法修復活動,共同監督生態破壞公益訴訟案件的增殖放流執行情況。寬甸縣檢察院、縣林業局和公安機關也參加了監督見證活動。
2021年3月,韓某某、隋某某在禁漁期使用電擊方式在紅光村附近蒲石河內,非法捕撈柳根子等野生魚,該行為致使河流生態環境(漁業資源)遭到破壞,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08年8月,丹東市檢察院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向兩名當事人提起生態損害賠償民事公益訴訟。經過調解,兩名當事人承諾在6月1日前,自愿在蒲石河水域紅光村河段投放魚苗,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復涉案流域生態環境(漁業資源)損失。
在放流現場,為確保魚苗的存活率,韓某某和隋某某在漁業專家的指導下,將從專業漁種場購買的千尾魚苗投放河中。
“以后再也不電魚了。”“那你要是看見別人電魚咋辦?”“那肯定要上去阻止啊!”韓某某回答道。近年來,丹東市政法機關發揮橫向聯動機制的作用,并聯合林業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開展司法執法協作,實現審判執行職能與檢察監督職能同頻共振,保護環境資源,為鴨綠江流域生態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