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年來,法庫縣人民法院樹立司法新思維,探索適老型司法服務新模式,建立“審理、教育、宣傳、聯動”一體化糾紛巡回審判模式,以巡回辦案促進法治教育。日前,法庫縣法院綜合審判庭通過巡回辦案,成功調解一起贍養糾紛案件,使該案起訴后第5日即結案。辦案過程中,法官還結合這起案例延伸司法服務,組織村民“零距離”觀摩調解過程,起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作用。
這起案件的原告是一位73歲的老人,雙眼因病致盲,與肢體殘疾的外孫一起生活。老人育有一兒一女,均在外地打工。老人要求子女每人每月給付500元贍養費。
案件受理后,綜合審判庭庭長馮羽考慮到被告均在外地,原告老人所在村屯距離法庭路途遙遠,且老人年齡較大、行動不便,于是決定將法庭“搬”到老人家中,以“現場+網上”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巡回辦案。馮羽事先走訪村干部深入了解案情,她認為該案具備一定的調解基礎,且贍養類案件在當地頗有代表性。開庭前,馮羽邀請了縣人大代表以及鎮、村干部和部分群眾到現場觀摩。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開庭時,通過視頻,馮羽這樣嚴肅告知兩名被告,二人承認自己理應贍養老人。女兒同意支付500元贍養費,但兒子表示自己的家庭負擔很重,只能支付200元。馮羽敏銳地發現,老人的兒子一直表現出憤憤不平,其不愿負擔贍養費用也許事出有因,庭上,馮羽便有意讓他表達自己的意見。
原來,老人的兒子曾想把母親接到外地與其一起生活,但老人不同意。老人的兒子認為,母親留在老家就是為了照顧外孫和外孫女,為妹妹“作貢獻”,這讓他心理極不平衡。
了解到他的心結,馮羽耐心勸慰:“老年人往往喜歡住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搬到一個陌生的環境會讓她感到不便和拘束,我們應該理解并尊重老人的選擇……作為哥哥,你對妹妹也要多一些體諒……”聽到法官入情入理的話語,老人的兒子不禁動容。鎮政府、司法所及村干部們也紛紛勸解老人的兒子。最終,老人與兒女達成了調解協議,兒子每月支付400元,女兒每月支付500元。
案件調解完畢,馮羽隨即開始了進一步工作——她結合本案案情,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就本案涉及的贍養問題向旁聽群眾詳盡解釋相關法律法規,并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宣傳單,讓這次巡回辦案成為老年人權益保護的“活教材”。
法庫縣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馮羽(左三)在巡回辦案現場做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