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服刑人員提出申訴要符合法律規定的五種申訴情形。”“服刑人員提出申訴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在凌源第一監獄獄內法庭服刑人員申訴指導活動上,該監獄刑罰執行科負責人向服刑人員作解讀和宣講。
為切實提升服刑人員改造質量、保障服刑人員權益、維護監管秩序、提高監獄執法公信力,近日,凌源第一監獄與朝陽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密切合作,大力開展服刑人員申訴指導工作,助推法治化監獄建設再上新臺階。
此次服刑人員申訴指導活動依托“服刑人員教育日”,分期分批對獄內有申訴訴求的服刑人員進行政策宣講和指導,向有申訴訴求的服刑人員詳細解讀申訴政策和程序,指導服刑人員撰寫申訴材料,擬制并發放《罪犯申訴書》模板,增強服刑人員法律意識,規范服刑人員申訴行為。
“服刑人員申訴權是服刑人員合法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憲法賦予公民申訴權在刑罰執行領域的特殊表現形式。”活動現場,凌源第一監獄刑罰執行科民警首先對服刑人員申訴相關政策進行解讀和宣講,同時,從正確區分申訴、控告、檢舉,正確行使申訴權利等九個方面向服刑人員進行詳盡闡述,話語簡潔明了、通俗易懂。活動中,民警分別對服刑人員提出的問題和疑惑進行解答。
服刑人員王某在接受指導后說道:“通過這次法律指導,我對申訴權利的認識更加清晰,也清楚了依法申訴的程序和方式,對違規違紀行為產生的危害和后果有了更深刻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