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封存犯罪記錄是為了幫助涉案未成年人改過自新,實現‘無痕’回歸社會。”近日,錦州市古塔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進行犯罪記錄封存,同時依法向其本人及法定代理人、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發出《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這是《關于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于2022年5月30日正式實施以來,古塔區法院發出的首份《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
經審理查明,2022年9月小飛(化名)受人指使配合他人搶劫兩名被害人5萬余元現金,事后小飛分得贓款500元。綜合考慮小飛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從犯、自首、自愿認罪認罰等從寬處罰的情節,古塔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小飛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判決后,為了讓小飛在刑滿釋放后不因犯罪前科而被歧視,該案主審法官在判決生效后,依法對其犯罪記錄進行封存,并及時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承辦人進行聯系溝通,實現公檢法之間無縫對接,共同助力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
近年來,古塔區法院始終本著“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工作原則,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優先保護,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每一個犯錯的孩子,幫助涉輕罪的未成年人消除因犯罪記錄產生的“標簽”效應,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受教育權和就業權等合法權益,更好地幫助罪錯未成年人受到平等對待,順利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