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撫順市司法局與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印發了《關于建立“庭所聯動”工作機制 深化基層矛盾多元解紛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通過“庭所聯動”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前端化解,把矛盾糾紛消減在訴前、解決在當地、化解在基層,力爭“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打造“楓橋經驗”撫順樣本。
《意見》要求,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要組織專門法庭、巡回法庭通過“一對一”或“一對多”與司法所、“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建立有效銜接,進一步完善溝通聯絡、聯席會議、資源共享、糾紛處置、矛盾排查、調解協作、法治宣傳教育等8項專項機制,持續聯合開展矛盾排查預警、調解指導培訓、糾紛協同化解、普法依法治理、日常法律咨詢等5項常態化工作任務,確保工作接得上、聯得實、見實效。
實施“庭所聯動”后,基層法院要組織專門法庭和派出法庭以司法所、“村(居)民評理說事點”為工作平臺,聯合基層司法行政干警開展糾紛排查,對涉訴矛盾隱患、苗頭性問題的現狀和特點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判,對基層矛盾做到“提前預防、主動介入、及時化解”。司法行政機關要通過“庭所聯動”“法官進點”的方式,與村(居)法律顧問、人民調解員共同組成基層法律服務團隊,進一步夯實為民服務基礎。
“通過‘庭所聯動’機制實施,將人民調解和司法調解無縫對接,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分工協作、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實現‘1+1>2’的工作效果,共同筑牢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助力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睋犴樖兴痉ň窒嚓P領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