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當前,市面上出現了許多來歷不明的減肥膠囊、減肥糖果。近日,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銷售摻有違禁成份的減肥食品案件。
被告人閆某某自2021年12月起,在某網絡平臺購進來源不明的減肥食品,并通過微信向20余人進行銷售,收取貨款10395元。經鑒定,閆某某銷售的減肥食品中含有國家明文規定食品中禁止添加的物質——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具有興奮、抑食作用,可能引起血壓高、心率加快、厭食、失眠、肝功能異常等危害嚴重的副作用。我國已于2010年10月30日宣布停止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去年11月,該案移送沈河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認為:閆某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其行為同時侵害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除應承擔刑事責任外,依法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沈河區檢察院依法對閆某某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審理后,判處閆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1000元,依法上繳國庫,同時,判令閆某某在省級以上媒體向公眾賠禮道歉,并支付懲罰性賠償金10395元。閆某某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沈河區檢察院構建“橫向銜接、縱向貫通、內部保障、外部支持”的一體化發展格局,在部門聯動、相互融合中推進檢察一體化機制,以“檢察一體化”為“支點”,依法能動履職,有力推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今年以來,已立案辦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5件,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的同時,注重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聚焦發生在群眾身邊侵害公益的突出問題,堅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不僅是為了追究被告人的法律責任,更是為了通過檢察機關充分履行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能,促使社會公共利益受侵害狀態得到救濟,提升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彰顯檢察機關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的信心與決心。
檢察官提醒
“不運動,不節食,就能瘦”,這樣的宣傳語很可能是虛假宣傳,銷售的是來源不明的“三無產品”,這些減肥食品往往存在著較大的安全隱患。希望廣大消費者樹立科學減肥的健康理念,不要讓一粒小小的減肥藥摧毀了健康,購買減肥產品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選擇合法產品。如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及時報案,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