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鞍山市某公司負責人王先生給鞍山市人民檢察院送來一面錦旗,感謝辦案檢察官李萍為案件辦理所付出的努力,使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企業和個人受到了應有的懲處,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該公司是國內包裝鋼帶行業的龍頭企業,作為國內彩涂包裝鋼帶的行業標準、國家標準的制定者,其所擁有完全知識產權制造技術是國內首創,甚至在全世界也處于領先地位,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2006年至2007年間,被告人楊某某利用技術服務的便利,了解到該生產線擁有巨大的商業價值,便與該公司原設備部部長王某某相互勾結,竊取了技術秘密,對外出售含有該公司商業秘密的機械設備、制造出高強度彩涂包裝鋼帶自動化生產線向外出售。
2020年1月20日,鞍山市檢察院受理了鞍山市鐵西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被告單位天津某熱能有限公司、被告人楊某某侵犯商業秘密一案,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支持了市檢察院的抗訴意見,將案件發回重審。
2022年1月,被告單位、被告人又上訴。鑒于侵犯商業秘密犯罪案件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對檢察官而言所涉及的是非常陌生的專業領域。辦理案件期間,承辦檢察官多次到該公司走訪鋼帶包裝生產線,虛心向企業人員請教包裝鋼帶生產線技術更新迭代的沿革,終于弄清本案所涉及的發明專利、技術秘密的底層邏輯。
庭審中,承辦檢察官憑著對案涉的感應加熱技術與鋼帶包裝生產技術的了解,從容應對被告人所拋出的技術名詞,駁斥了辯護人提出的所謂的“新證據”的片面性,二審法院采納了辦案檢察官的出庭意見,對本案作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