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中院開展環資巡回審判。
巡回法庭庭審現場。
最是一年春光好,司法護綠正當時。
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植樹節次日,組織相關審判人員來到遼陽市文圣區開展環境資源跨行政區域巡回審判,以環境司法守護綠水青山。
現場勘察
查清事實?核實爭議
據悉,此次巡回審理的案件是一起行政訴訟上訴案件,上訴人遼陽市太子河區某印刷廣告公司在生產經營期間,通過私挖無防滲透措施的滲井,利用暗管逃避監管以及向太子河堤壩某處傾倒未經任何處理的廢顯影液,受到行政處罰。該公司對處罰決定內容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一審判決后該公司不服,向沈陽中院提出上訴。
為全面查清案件事實,客觀核實案件爭議所在,該案合議庭審判長、沈陽中院立案二庭負責人賈宏斌,合議庭成員、副庭長張紅君等一行驅車百余公里,趕到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兩處排污地點進行現場勘察,核實土地修復狀況,并與各方當事人在現場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執法情況。
巡回審判
審理一案?教育一片
現場勘察結束后,合議庭決定就近在遼陽市文圣區人民法院審理該案。合議庭成員在此前庭審已聽取各方當事人訴辯意見的基礎上,結合現場勘察了解到的客觀情況,補充詢問各方當事人意見,聽取當事人辯論意見和最后陳述,將擇日宣判。整個巡回審理過程程序完整、規范流暢。
沈陽中院跨行政區域開展環境資源案件巡回審判,不僅減少當事人路程往返成本,便于當事人參與訴訟,而且就地開展糾紛化解和現場勘察,真正實現巡回審判保護生態環境和為群眾辦實事的協同推進,達到“審理一案、指導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座談交流
聯動協作?創新宣傳
當日,該案合議庭與文圣區法院領導及環境資源審判庭法官開展座談,雙方就分層級建立環境資源聯動協作機制,環境資源行政審判難點、堵點問題,涉礦山環境資源開發利用,創新開展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宣傳亮點工作等方面進行了探討交流。
背景資料
按照《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跨區域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的規定(試行)》,沈陽中院集中管轄沈陽市、遼陽市、鐵嶺市、鐵路法院轄區內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環境資源案件,實現遼河流域生態走廊北部地區環境資源審判跨行政區域管轄,統籌適用刑事、民事、行政責任規范,審判“三合一”,不斷建立健全巡回審判、就地辦案的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