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丹陽
個人簡介:
趙丹陽,女,1981年11月出生,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專業,現任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四級高級法官。曾榮獲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先進個人、省五一勞動獎章、省人民滿意政法干警、省高級人民法院“辦案能手”等稱號。
人物白描:
在工作中,趙丹陽始終堅守理想信念,不斷提升能力本領,加強專業學習,掌握新知識、熟悉新領域、開拓新視野。她把工作當做事業來干,勇挑重擔、敢啃“硬骨頭”,成為了本溪法院高質量發展的奮斗者。
在法院工作的十余年時間里,趙丹陽一直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
十余年的工作經驗使趙丹陽不僅能在紛繁復雜的案情中迅速找準法律關系、扣牢爭議焦點、理清審理思路,還能將深厚的法學功底與純熟的專業技能相結合,在公正審理每一件案件的過程中和在推進法治進程的軌道上助力破解社會難題,維護合法權益。
服務大局 護航經濟發展
在“打造法治化規范化營商環境”“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升年”等專項活動中,趙丹陽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充分發揮并延伸審判職能,妥善處理涉企案件,依法維護企業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為服務經濟發展大局作出了積極貢獻。趙丹陽曾接連受理了3件本溪某公司分別與外省3家企業因承攬合同而引發的系列糾紛案,案件上訴至本溪中院時,矛盾激化已經相當嚴重,幾乎難以調和,案件的審理工作十分被動。
趙丹陽認真分析案情,權衡利弊,為了實實在在解決問題,依法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降低訴訟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決定開展調解工作。
在幾次調解工作處于擱淺狀態時,趙丹陽都沒有放棄,而是在分管院領導的指導下,主動轉換思路,繼續與當事人溝通,漸漸使復雜的形勢越來越清晰明了,當事人的態度也越來越平和,最終實現了全部案件都調解結案的圓滿結局,獲得了各家企業的高度贊譽。
定分止爭 推動案結事了
面對案件逐年增多,審理難度增大,百姓訴求日益多元化、復雜化的情況,趙丹陽意識到一紙判決遠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紛爭,因此更加注重將化解矛盾貫穿案件始終。
她審理的上訴人本溪某地產公司與被上訴人張某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雙方之間因案涉商品房買賣合同自2010年開始針對不同的法律關系,發生多次訴訟,矛盾極大。
作為主審法官,趙丹陽做了大量的調解工作,多次擱淺、多次談判。在獲悉雙方之間因另案訴訟在本院其他部門還有正在審理的案件后,主動擔當,充分了解案情和當事人的不同訴求,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制定調解方案,將本案及其他部門受理的雙方當事人的另案一并調解。
最終,通過耐心工作,她不僅解決了訴訟雙方的爭議,也平息了案外人的矛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提高質效 力求快審快結
對于不能調解的案件,趙丹陽則注重審判效率,力求快審快結。
在民二庭審理的唐某等12人與某電力有限公司合同糾紛、艾某等16人與本溪市某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糾紛、林某等人與某銀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等多起涉及合同糾紛的系列案件中,案涉當事人較多,案情較為復雜,為保證案件審理程序順利流暢,趙丹陽挑起案件準備和審判工作的大梁,提前做了大量的閱卷工作,制定了充分的庭審計劃和其他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出現問題的預判和解決問題的方案。
最終案件都在一個月內完成了開庭、合議、撰寫裁判文書、宣判和判后答疑工作,沒有發生任何不良事件,既保證了案件的審理質量,也提高了案件的審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