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該案后,考慮到本案爭議時間較長、雙方矛盾較深,若進入審判程序,后續可能帶來風險隱患,因此我們第一時間聯系到司法所,啟動了聯動解紛機制。”近日,昌圖縣人民法院金家人民法庭庭長蔡闖與記者連線時如是說。
2月23日,金家人民法庭與昌圖縣司法局金家司法所聯動調解了一場土地糾紛。雙方當事人在法庭庭長、辦案法官和司法所所長見證下,簽訂協議,握手言和,糾紛得到圓滿化解。
原來,2010年,家住昌圖縣金家鎮某村的吳某搬去縣城內居住,遂將自家房屋及院落出售給了本組村民孫某。出售房屋時,由于雙方關系非常要好,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內容比較簡單,僅包括房屋的價格、四至等內容,而對于該院落4—5畝園田的耕種問題未作約定,孫某耕種院內園田至今。
隨著玉米價格和土地承包價格的上漲,吳某欲要回院內的園田,但在要求孫某返還出售院落內土地及耕種土地的費用時,雙方產生糾紛,矛盾不斷激化,吳某將孫某起訴至法院。
“在收到該案后,經過綜合考量,我們第一時間啟動了庭所聯動解紛機制,與金家司法所所長馬華取得聯系,希望借助馬華所長‘貼近群眾生活、了解群眾情況、調解經驗豐富’的優勢,庭所攜手共同調解該糾紛。”金家法庭法官韓立威說。
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2月23日上午,韓立威、馬華與吳某一同來到孫某家開展調解工作。在調解現場,采取了“背對背”的調解方式,馬華結合多年的人民調解工作經驗,以“鄉情與和諧”為出發點,耐心溝通、釋法說理,讓當事人的心態平和許多。韓立威從法理、情理、心理三方面入手,抓住雙方矛盾焦點,悉心疏解、明法論事。最終雙方當事人放下了對抗的情緒,都表示愿意達成調解協議。在法庭和司法所共同努力下,該起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據悉,為進一步謀深做實訴源治理各項工作,昌圖縣委政法委結合工作實際,推出“一庭兩所多部門”聯調聯動機制,積極打造“楓橋經驗”昌圖版。昌圖縣法院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的作用,深入田間地頭、百姓家中開展訴前調解和巡回審判工作,推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切實解決好群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