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凌海市人民法院大凌河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涉招商引資企業的排除妨害糾紛,原本水火不容的雙方當事人,現如今共走一條“睦鄰路”,成為當地優化營商環境的一段佳話。
“陳法官,我們兩家廠子在一個院子里,如果去我們的廠房需要經過他們廠子地塊上的通道,我們態度誠懇,可對方就是不讓走!我們是通過凌海市招商引資來到咱們這里建廠的,現在廠房開始裝修了,萬萬沒有想到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啊!”作為原告的錦州某商貿有限公司負責人不住地向承辦法官陳烈訴苦。
本案原告起訴后,凌海市人民法院立即收案,當即轉入訴前調解程序,由特邀人民調解員調解,因被告思想不通,雙方意見分歧較大,訴前調解不成后隨即進入訴訟程序,承辦法官決定先調解再開庭,陳烈多次到鎮政府、市經濟合作中心實地深入了解情況后,從優化營商環境、土地利用、農民增收等方面,為雙方當事人分析利弊得失、釋明法律規定、分析法律后果,勸導雙方各退讓一步。
經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原告主動撤訴。
從立案到結案,承辦法官僅用了三天時間,把原來需要先予執行的涉企案件成功予以化解,壓縮辦案時長,降低企業訴訟成本,用實際行動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