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由撫順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撫順縣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張某、黃某涉嫌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提起公訴。經撫順市新撫區人民法院審理,二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據悉,該案為全省首例“松材線蟲病疫木”刑事案件。
起訴書指控,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間,張某利用撫順市某農場從哈達鎮政府、章黨鎮政府等地收購疫木并運送到某農場疫木處置點內進行處置。
截至2021年5月1日,由于張某未能按期處置疫木,并將未處置的疫木非法轉移到撫順市東洲區某窯溝空地內。
2021年8月21日至9月9日期間,張某、黃某為了逃避檢查,將某窯溝空地內的全部疫木利用夜間非法轉運至撫順市望花區某公司廠區院內藏匿,轉運線路之一為202國道。
經查,202國道高爾山至高灣沿線兩側可視范圍300米內有松科樹種面積共計1676畝(包括油松和落葉松)。疫木被運至撫順市望花區某公司后,在黃某的監工下,將少部分疫木加工成4厘米左右的削片。
經鑒定,撫順市望花區某公司院內油松總數量為4375.364立方米,價值1750145.6元人民幣。經檢測,現場選取的油松原木木盤12個樣本,其中有8個樣本中發現有松材線蟲。經遼寧省松材線蟲病檢驗鑒定中心評估,認為本批次松木存在松材線蟲病疫情傳播風險。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張某、黃某的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涉嫌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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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是指違反有關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的,情節嚴重的情形。
松材線蟲病是全球森林生態系統中最具危險性、毀滅性的森林病害,具有極強的擴散性和破壞性,被稱為“松樹的癌癥”。松樹染病后最快40余天死亡,3到5年就可摧毀成片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