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月21日,省人民檢察院與省婦女聯合會共同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檢察機關與婦聯組織協作開展困難婦女兒童司法救助專項活動工作情況,發布《關于加強困難婦女兒童司法救助工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以及7件典型案例,并回答媒體記者的提問。
發布會上,省婦聯介紹了兩單位聯合制定的《實施辦法》。《實施辦法》中明確了司法救助“綠色通道”的服務對象以及檢察機關、婦聯組織在困難婦女兒童司法救助工作中的職責和救助流程。
2018年以來,遼寧檢察機關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2346件,惠及困難群眾2783人,發放司法救助金5801萬余元。在困難婦女兒童家庭司法救助工作中,省檢察院和省婦聯加強協作配合,近兩年來,全省三級檢察院共救助幫扶困難婦女1195人,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2536.34萬元,采取其他幫扶措施936人。
在開展司法救助工作過程,遼寧檢察機關積極與教育、民政、人社、扶貧開發、醫療保障、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省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加強協作,統一規范救助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機制,形成1+N工作合力。檢察司法救助領域不斷拓展,涵蓋了命案受害者家庭成員、因案致貧反貧農村低收入當事人、軍人軍屬、未成年人、殘疾人以及困難婦女兒童家庭。
據介紹,近日,我省檢察機關啟動了“關愛‘一老一幼’促進和諧穩定”司法救助專項活動,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司法救助工作,為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新聞延伸·對話
拓寬渠道 應救盡救
記者:省檢察院曾在2020年7月與省婦聯等有關部門建立了協作機制,這次單獨與省婦聯就婦女兒童的司法救助工作聯合出臺《實施辦法》,主要考量是什么?
省檢察院第十檢察部副主任關榮華:2022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下發《關于開展“關注困難婦女群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活動的通知》后,今年2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又下發了《關于深化開展“關注困難婦女群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活動的通知》,對檢察機關開展對困難婦女的司法救助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為我們開展困難婦女兒童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指引。因此,經過省檢察院和省婦聯的協商,我們適時出臺《實施辦法》,目的是在辦案中及時與婦聯組織溝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常態化運用司法救助與社會幫扶,最大限度對困難婦女兒童群體開展全方位、多元化的綜合救助,將黨和政府的溫暖及時傳遞給被侵害的婦女兒童,切實幫助她們重拾生活信心、早日擺脫生活困境。
記者:《實施辦法》已經正式出臺,下一步,省婦聯將采取哪些舉措推進工作?
省婦聯副主席李雁:省婦聯將采取三項措施確保《實施辦法》落地落實,一是拓寬案件發現搜集渠道,及時移送救助線索。全省婦聯系統將加強從日常信訪、12338婦女維權服務公益熱線中發現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的需要救助婦女信息,特別是民事侵權案件、涉家暴離婚案件中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婦女,堅持“應救盡救”,把困難婦女專項救助政策用好、用盡、落實。二是加大辦法宣傳力度,擴大活動影響力。指導各級婦聯充分利用婦聯所屬媒體、12338熱線等渠道宣傳專項司法救助活動信息,在信訪窗口發放宣傳卡,宣傳救助重點對象范圍、婦聯參與救助幫扶困難婦女的案例,擴大活動影響力和群眾知曉率。三是積極參與多元救助,總結好經驗好做法。指導各級婦聯移交救助線索后持續跟進救助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導、走訪關愛、糾紛調解等服務,運用好婦聯有關助學幫困、法律援助等資源項目,收集典型案例,總結經驗,不斷提升工作水平。
記者:近年來,我省檢察機關辦理了大批司法救助案件。圍繞在辦案中保證公平、公正,檢察機關下一步有哪些相應措施?
省檢察院第十檢察部主任王剛:從現有程序上看,我們堅持應救助盡救助的原則,保證司法救助在特定人群中的普惠性。同時,我們嚴格程序規范,切實保證司法救助的司法性和精準性。一是堅持實地入戶考察當事人的家庭生活情況,綜合考量當事人實際遭受的損失,確定合理的救助金額;二是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確定救助金額,并對同一地區、同類案件適用相同的救助標準,做到公平、公正;三是財政部門在及時撥付救助資金過程中,對救助案件情況進行審查,保證了救助資金兌付的準確性。
下一步,我們將通過細化救助情形和救助標準、加強逐級監督和推進第三方監督、推進案例參照標準等措施,進一步建全工作機制,規范司法救助案件辦理,在司法救助中秉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工作理念,切實保證司法救助工作的政治、法律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