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法庫縣人民法院秀水河子人民法庭法官下村入戶巡回辦案,高效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當場履行,實現案結事了,當事雙方滿意。
周峰在被告家做調解工作。
“被告欠原告兩大桶白酒款……”秀水河子法庭里,庭長周峰細細審讀訴狀后思忖著:案情并不復雜,涉及錢款也不多,為何走到訴訟這一步了?
“賒了酒不給錢,還說欠條不是他本人寫的,這不就是耍無賴嗎!”立案時,原告是這樣說的,但周峰并不這樣想,“都是鄉里鄉親,肯定事出有因!”
周峰深入到秀水河子村委會,了解被告的家庭情況:被告本人患有腦血栓,行動不便,家里兩個兒子患有智力殘疾,生活頗多不易。“老哥你先消消氣,這樣,咱們到他家去一趟,我幫你把酒錢要回來。”查明了這起糾紛的根源,周峰聯系原告時心里已經有了十足的把握。
翌日,周峰帶著原告找到被告家,還沒進院,兩個年輕小伙子跑出來“攆人”,一邊攆一邊說:“不準抓我爸爸!”周峰趕忙示意大家退后,溫言勸慰兩人,反復說明:“我們不是來抓人的,你爸爸之前買東西忘了給錢,我們是來幫他解決問題的。”
被告聽到外面的響動,把法庭工作人員請進了屋后說:“法官,那個條子不是我簽的。”周峰向被告詳細分析利弊,用淺顯的話釋法明理,“到底是誰簽的字,可以讓專業機構去鑒定,不過鑒定的費用可要趕上一桶酒錢了。”聽到周峰的勸告,被告明顯猶豫起來,隨即提出自己身體狀況不好,且有兩個智障兒子需要撫養。見被告不再強調欠款憑證中的簽字問題,周峰知道此事有了轉機。為了盡快促成案件了結,經征詢原告意見,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并當場履行,他們對秀水河子法庭上門辦案、高效化解糾紛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