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受援人王某家屬再一次來到沈陽市于洪區法律援助中心,對于洪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優質、便捷、高效、熱情的法律援助服務和法律援助律師高質量刑事辯護表示感謝。
2022年11月,于洪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于洪區人民法院為受援人王某故意傷害提供辯護通知后,立即指派律師周子強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
本案是在春節家宴過程中因瑣事言語過激發生爭執繼而互相廝打引起的。本著對受援人王某最有利原則,周子強建議王某家屬賠償受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為促成雙方和解,周子強不厭其煩就賠償金額反復多次與雙方溝通,受害人接受了王某家屬對實際發生損失的賠償。庭審中,周子強為王某充分辯護并對受害人提出的附帶民事訴訟進行答辯,受害人對附帶民事訴訟當庭撤訴,為最終受援人王某適用緩刑奠定了基礎。于洪區法院對受援人王某予以酌情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王某及家屬對本次法律援助十分滿意。
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是最大程度維護刑事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于洪區法律援助中心自開展刑事案件審判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以來,為受援人提供及時、高效的刑事法律辯護援助,切實維護好刑事案件審理中受援人合法權利,在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節約司法資源、助推社會治理方面發揮了刑事法律援助積極作用,得到受援人及家屬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