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沈陽
1月18日7時12分,沈陽市大東區某小區15號樓,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響起。
沈陽市沈北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周立永做了一個“收聲”的手勢,把耳朵緊緊貼在冰涼的門上,凝神傾聽。3分鐘后,又是同樣猛烈的敲門聲,傾聽—再敲—再傾聽,兩三個回合下來,在場的執行法官們相視嘆氣,“看來確實沒人在。”在場的三位申請人難掩失望。
“這處房屋是李慶成(化名)前妻名下的財產,我們不能強制開鎖,更不能查封。你們放心,我們一定會窮盡一切手段找人查物……”零下二十攝氏度的沈陽清晨,周立永和兩名法官助理頂著寒風,耐心地對申請人釋法、勸導。
為了截堵習慣性躲避、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早晨堵被窩、中午跟汽車、節假堵飯桌等“錯峰”執行方式早已成為法院執行工作常態。而在信息源有限的截堵之下,撲空也成了常態。據了解,該院執行局實施團隊共8名法官,去年人均辦結案件540余件,人均撲空次數150余次。
此案中,申請人滕進超(化名)父子、王廉(化名)都是外地來沈務工人員,2011年,他們與另外10名工友在沈陽某大型戶外娛樂場建設期間被“包工頭”李慶成(化名)雇傭,做維修、清潔類工作。工程結束后,李慶成以遼寧某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名義與農民工代表簽訂協議,承認欠薪共計70萬元……2013年底,滕進超等人一紙訴狀將李慶成、某建設公司訴至法院,最終判決李慶成支付勞動薪酬,某建設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李慶成‘狡兔三窟’始終不見人影,某建設公司沒有實際經營業務,這個案子曾經終結過本次執行程序。”法官助理劉占武告訴記者,去年下旬,他們通過查到被執行人李慶成下落后,再次恢復了該案的執行。
滕進超等人情緒逐漸平穩后,三人坦言,對法院的執行工作是非常認可且信任的,“一年到頭聯系二三十次,一有新消息準通知我們,他們辦案,我們有信心把錢要回來。”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去年,沈北新區法院執行局組織開展了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累計執結各類涉民生案件382件,執行到位金額436.5萬元,占比8%。“涉民生的執行案件數量不多、標的額不大,但事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意義重大、責任在肩。”周立永說到這兒,手機突然響了,“周局,這一宿可沒白蹲!被執行人6點多回來了,我們堵到人了!”周立永立刻上車,“下一站,于洪區光輝鄉于金村……”
執行干警向小區保安詢問被執行人前妻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