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歲末,即將迎來軒軒(化名)的18歲生日,在聽證員、幫教人員、偵查機關代表和軒軒父母的見證下,遼河人民檢察院未檢工作室檢察官們將一份《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作為“成人禮”送給了軒軒。軒軒和他的父母看著這份無比珍貴的“禮物”激動地流下了眼淚,最后深深鞠躬,向檢察官們表達感激、悔過和承諾。
2021年8月,軒軒多次在籃球場盜竊他人手機,價值超過5000元。案發后,軒軒主動投案并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剛開始看到卷宗時,我們真的有些恨鐵不成鋼,之前他就被治安處罰3次了,這次已經構成犯罪。但隨著走訪了解,我們發現軒軒是個比較善良的孩子,他的手機也曾被偷走過,后在‘朋友’的慫恿下偷了別人的手機,我們應該給他機會,引導他迷途知返。”承辦檢察官如是說。
經了解,軒軒自幼父母離異,多年來缺少家庭的有效引導,長大后行為不檢點,多次被治安處罰,皆因法律意識淡薄,對其行為的危害性認識不足所致。這次涉罪也是被人慫恿,行差踏錯。
后經專業人士對軒軒做了專業心理測評,分析研判其社會危險性,召開了不公開聽證會,聽取了多方意見,檢察官考慮到軒軒案發時還是未成年人,案發后主動投案自首、認罪悔罪,又主動承擔被害人損失,獲得被害人諒解,依法對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
承辦檢察官特別選擇在軒軒18歲生日當天舉行宣告儀式,對軒軒宣告《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并告誡軒軒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守住道德和法律兩個底線,要有是非觀和正義觀,要敢于面對困難和挑戰。同時也向軒軒父母宣讀《督促監護令》,并勸導他們要正確引導孩子,做好孩子人生前進途中停靠的“港灣”“加油站”。
軒軒表示今后一定改過自新,其父母表示一定會給軒軒更多關心和監管。軒軒及其父母簽署承諾書后,當場向檢察官鞠躬表示感謝。
本案中,雖然軒軒曾受過3次治安拘留處罰,屬于應當慎重適用附條件不起訴的情形,但承辦檢察官并沒有一訴了之,用附條件不起訴方式,以司法溫度充分釋放司法政策效果。這份《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不僅是軒軒的“成人禮”,也是遼河檢察院首個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更是遼河檢察機關深植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理念,積極探索具有未成年人檢察特色的辦案經驗和方式方法的濃厚積淀。
宣告儀式結束后,檢察官為軒軒送上一束向日葵鮮花和法律書籍,期待他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像這束向日葵一樣,擺脫陰霾,向陽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