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日前,丹東市司法局根據《關于健全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就“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的鑒定人和鑒定機構”提出的明確要求,依據投訴、舉報、“雙隨機、一公開”執業檢查和鑒定意見使用部門提供線索,依法對違法違規鑒定行為進行查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對司法鑒定監管工作和司法鑒定行業起到示范及警示作用,對2019年以來受理投訴司法鑒定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的三起案件進行了通報。
丹東市某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鑒定過程存在瑕疵案
經查,2015年4月,丹東市某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接受某法院的司法鑒定委托后,指定兩名司法鑒定人全程參與鑒定活動,但在《生體檢驗報告》上只有一名鑒定人簽名,違反了《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應當對鑒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并簽名”之規定,該鑒定環節存在瑕疵。本案的《司法鑒定意見書》尾部“司法鑒定人簽名或蓋章”處錯蓋其他鑒定人名章。根據《司法鑒定執業活動投訴管理辦法》,決定對丹東市某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給予通報批評。
丹東市某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超時限鑒定案
經查,丹東市某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于2017年12月受某法院委托,于2018年3月2日出具《鑒定意見書》。本案的鑒定事項不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長的情況,鑒定時間超過了30個工作日。由于未按規定的時限完成鑒定事項,在社會上造成一定的影響。根據《司法鑒定執業活動投訴管理辦法》,決定對丹東市某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給予通報批評。
丹東市某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意見書書寫錯誤案
丹東市某司法鑒定所于2021年7月受某部門委托,對遼Fxxxxx號牌輕型貨車發生事故前的行駛速度、性能進行鑒定,相關責任人在制作鑒定意見書時,因借用其他號牌輕型普通貨車”鑒定意見書的模板,忘記更改車號牌,同時在審核過程中不嚴謹細致,導致鑒定意見書出現瑕疵。雖然事后及時予以補正,并出具了《鑒定意見補正書》,但還是在社會上造成一定的影響。根據《司法鑒定執業活動投訴管理辦法》,決定對丹東市某司法鑒定所給予通報批評。
簽稿:張開禹
編輯:于津津
校對:劉清
責編:王聰
審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