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檢察院堅持以數字賦能業務發展,以數據保障業務質效,積極探索數字檢察新領域、新方向,在全省率先探索應用“元數據同步傳輸系統”。
日前,在辦理馬某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危險駕駛案中,該院對認罪認罰同步錄音錄像(以下簡稱“同錄”),元數據采集完成后,僅3秒鐘便上傳至最高人民檢察院數據庫,實現了認罪認罰案件“同錄”數據信息與最高檢的同步傳輸,也是我省首個元數據對接最高檢的檢察院,檢察信息化建設實現新突破。
系統規范安全、操作便捷。“元數據同步傳輸系統”為多功能“同錄”系統,將系統安裝在辦公設備上,現場、遠程均可運行。該系統符合最高檢辦公廳印發的《認罪認罰案件聽取意見同步錄音錄像技術規范(暫行)》中相關音頻、視頻等技術參數和指標要求,安全有效。該系統的錄制、管理、分析等功能,對認罪認罰案件“同錄”規范辦理和有效監督發揮了重要作用。
節約司法成本,提升辦案效率。常規“同錄”工作需借助大型刻錄設備完成,實踐中,還需申請人員輔助、機器調試等待、涉密光盤管理等程序步驟,受人、物等客觀因素影響較大,“準備工作大半天、有效工作十分鐘”的低效運行狀態時有出現。有了“元數據同步傳輸系統”辦案人只需調制設備、開啟程序,即可開展“同錄”,有效節約人、物、時間等司法成本,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規范辦案行為,提升辦案質量。元數據的生成,確保了數據信息唯一性、不可篡改性。“同錄”數據同步傳輸至最高檢認罪認罰同步錄音錄像數據庫,最高檢通過數據鏈接讀取的錄音錄像文件確定是辦理該案的原始資料,上傳機關對該資料進行刪除、剪輯等每一次修改編輯,元數據也同步記錄信息,有效規范辦案行為,提升案件質量。
“元數據同步傳輸系統”的應用,為檢察機關認罪認罰同步錄音錄像大數據形成奠定基礎,對基層院建立同步錄音錄像文件管理系統,統一存儲和保管同步錄音錄像文件提出了新的挑戰,甘井子區檢察院將進一步探索,積極學習吸納先進技術理念,以促進檢察業務與技術信息融合,實現基層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