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營口市人民檢察院聯合營口市農業農村局,對轄區內四道溝漁港進行走訪、與漁民進行座談,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對海洋漁業作業船只安全生產的監管。
走訪中,檢察官實地查看了漁船安全生產防護措施,重點查看漁船上北斗船載終端設備的安裝情況、救生設施配備情況,并詢問執法人員對漁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情況及對漁船牌證和漁船安全性能檢查程序和頻次情況。
座談中,檢察官向漁業執法人員和漁民解讀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八號檢察建議”制發的背景和主要內容,聽取了安全監管科工作人員針對漁船流動性強的特點制定的具體安全措施和源頭管控情況的介紹,并圍繞海上應急預案和自救措施等問題與漁民進行討論。針對海上作業風險的不確定性,檢察官建議讓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先行,“抓前端、治未病”,做好隱患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要求漁業從業者和執法部門一定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從根本上杜絕安全生產隱患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