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沈陽市沈北新區人民法院尹家人民法庭收到了興隆臺街道石佛二村村民委員會送來的錦旗,以此感謝全力護航保障鄉村發展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
7月下旬,尹家法庭法官張赫然受理了原告興隆臺街道石佛二村村民委員會訴被告劉某、趙某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一案。村委會將160畝山林地承包給個人經營畜牧業,承包期限為30年,經營過程中被告多次向涉案土地傾倒垃圾,造成數十畝山林地垃圾糞便污染,給當地鄉村環境和招商引資帶來惡劣影響。村委會為及時止損,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張赫然通過研究卷宗材料發現該案涉及鄉村環境保護,向庭長匯報后,庭長組織召開庭務會議進行了仔細研究,最終對該案啟動了簡易快審程序——送達過程中法官對當事人訴求和抗辯進行充分了解,并對當事人進行了庭前釋明和指引,在充分保障當事人的答辯、舉證等訴訟權利的同時第一時間確定開庭時間。由于庭前準備充分,當事人雙方當庭達成一致意見,解除了合同,二被告返還涉案160畝山林地,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
據了解,該案從立案到結案用時不到10天,尹家法庭以最快的司法服務速度,保質保量完成了案件的調解工作,為當地政府接收林地后消除環境污染贏得了寶貴的時間,取得了案結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作為根植于群眾當中的人民法庭,在助力鄉村振興、助力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切實發揮著定分止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