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小花(化名)是一名未成年人,由其行動不便的母親獨自撫養,家庭生活全靠其母親的微薄收入維持,施暴者無賠償能力,經過調查核實,小花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我院快速啟動了司法救助程序,成功申請了3萬元司法救助金并及時進行了發放。”近日,鐵嶺市清河區人民檢察院首次辦理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該院控告申訴部門辦案檢察官張曉明對記者表示。
今年4月,清河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小花(化名)遭到侵害后,心理精神方面受到了嚴重的創傷。該院啟動一體化辦案機制,首先由未檢部門委托心理咨詢師運用情緒疏導、引導宣泄等方法進行心理干預治療,幫助被害人盡快走出心理陰影,重塑生活信心。同時,案件線索被移送到控申部門后,承辦檢察官張曉明以基本案情為基礎,對小花的家庭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發現小花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后,快速啟動了司法救助程序,并成功將3萬元司法救助金及時發放給小花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