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2022年1月至9月審判質效面對面評議會。首次創新采取一審法官、二審法官、專家學者“三方”連線對話的方式,對16個民商事發改案件進行逐案講評,厘清一二審裁判理由差異,切磋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的實務和學理觀點,務求統一類案裁判尺度,為初始案件質效提升提供新思路、新通道。鞍山中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陳林出席會議并作總結講話。
“中院二審作出改判主要是基于《授信額度協議》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之日,不能認定為借款合同期滿之日。”“一審對主債權發生期間認定確實存在問題,我接受二審改判意見。”“同一事實,一審、二審完全不同的判決結果,背后的原因,我想從合同解釋的學理分析角度,來和大家做一個分享和探討……”針對一起借款合同糾紛,二審法官、一審法官、特邀專家依次開麥發言,一場思想交鋒在網絡視頻會議室熱烈展開。
陳林表示,群眾面前無“小案”,通過“三方”評議,可評出問題、評出共識、評出規則,以每一起案件的高質高效裁判,傳遞公平正義之聲。要通過協調推進訴答文書規范化改革、類案裁判規則指引編寫、法官事實認定技能專門訓練、院庭長帶頭辦理疑難復雜案件等系列配套舉措實施落地,全流程嚴把初始案件質效關,充分發揮中基層法院審級職能作用,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