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日前,建平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撫養費糾紛案。
原告李某欣系被告李某發與王某玲婚生女。2013年,王某玲與李某發經建平縣民政局協議離婚,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女兒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由男方負責,男方應于每月1至5日將撫養費600元打入女方賬戶”。自二人離婚后至2021年6月1日前,被告李某發尚欠原告1萬余元未給付。王某玲多次催要無果,遂訴至建平法院。法院依法審理并判決被告李某發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所拖欠的子女撫養費。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某發送達了執行文書,并通過電話多次與其溝通,就撫養費的范圍、作為父親應承擔的責任以及離婚給孩子身心可能帶來的傷害等問題進行了耐心說明和勸解。與此同時,執行法官也將不履行法律義務所面臨的法律后果向其進行告知,李某發終于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即主動繳納了所拖欠的全部撫養費,并承諾今后一定按期履行義務。
簽稿:張開禹
編輯:張樂悅
校對:劉芷碩
責編:王聰
審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