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租賃合同糾紛,事后,當事人劉女士與其律師從沈陽驅車四個多小時,將兩面寫有“秉公執法,為民解難”“廉潔執法,秉公辦案”的錦旗送到了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賁娜的手中,這不僅僅是當事人對法官的肯定與贊賞,也是對朝陽中院調解工作的認可。
本案中,上訴人劉某、某機動車尾氣檢測公司與被上訴人李某對簽訂的《土地房屋出租協議書》履行問題存在很大爭議。二審承辦法官受理案件后,本著“每個案件都是營商環境”理念,通過閱卷,采用電話、微信等方式就案件背景情況積極與雙方當事人溝通。承辦法官了解到,上訴人自2009年以來一直租用被上訴人土地、房屋用于機動車尾氣檢測經營,但是由于政策、市場等原因,上訴人經營狀況欠佳,故被上訴人欲解除雙方租賃合同。上訴人在沈陽有相關產業公司,若解除合同,上訴人可將在朝陽公司的機動車尾氣設備生產線整體搬遷至沈陽公司,實現資產整合,擴大企業規模,同時也能滿足被上訴人的司法需求。承辦法官意識到,若本案達成調解,可以實現雙方當事人利益的共贏。由于雙方分歧很大,積怨已久,承辦法官反復溝通,釋法明理,深入了解雙方實際訴求,加大案件調處力度,最終出具了雙方當事人均滿意的調解協議。該案的調解既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破除了危害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不穩定因素,實現了案結事了、互利共贏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朝陽中院將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全力以赴做好審判執行各項工作,真正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公正、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持續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朝陽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