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通電話打進了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我家人有急事要外出,但他的企業涉及一件未結的執行案件,現在買不了機票!快幫幫我們吧,欠多少錢,我們馬上還!”原來,該失信被執行人名下的企業拖欠勞動者工資,因無財產可供執行而終結了此次執行程序。
兵貴神速,該院執行法官唐永波快速反應,運用“智慧法院”執行系統1小時內即查出該企業在院內有3件勞動爭議未結案件,并立即與申請人聯絡。前兩件案件的申請人同意放棄遲延履行金,以本金結案,可第3件案件的申請人卻未接聽電話。為避免錯過時機,法官堅持撥打電話,終于在次日7時30分聯系到了該申請人,經執行法官耐心溝通,該申請人也同意放棄遲延履行金。
“法官,真是給大家添麻煩了,以后堅決不會發生這樣的問題了,我現在就還錢!”電話那頭,被執行人忙不迭地道歉、稱謝,唐永波對被執行人怠于履行還款義務的行為進行了嚴厲訓誡,其誠懇接受。
隨后,唐永波將生成的法院賬戶通過微信發給被執行人,幾分鐘后案款到賬,當日即報批案件的解除限制高消費、屏蔽失信被執行人等3項工作,雙方十分滿意,對該院的執行速度給予贊譽。
唐永波告訴記者,該院將未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或單位負責人及時納入限制高消費名單,進入名單的被限制人員在出行購票、個人消費等不同領域受到不同程度信用懲戒,迫使其主動聯系法院履行義務。下一步,將通過恰當運用信用懲戒,提升執行完畢率、到位率,切實兌現勝訴方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