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供暖是民生大事,趁著11月前,面對面把話說開、把問題解決了,咱們好都過個暖冬。”十一假期期間,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城鎮人民法庭法官利用夜間居民在家,逐戶上門,通過訴前調解成功化解了30戶居民的供熱合同糾紛,不僅解決了矛盾,而且為老百姓節省了訴訟成本。
9月底,岫巖某供熱公司因片區業主未按時繳納取暖費且追繳無果,訴至岫巖縣法院城鎮法庭。了解供熱公司的訴求后,考慮到臨近供暖期,且涉及住戶眾多,為了盡快解決問題,法庭庭長羅鵬沒有急著立案,而是決定在晚上,趁著多數業主下班在家,和供熱公司一起上門走訪,集中了解情況,找尋問題癥結,嘗試進行訴前調解。
“冬天家里溫度太低,達不到供暖標準”是業主們拒絕繳納取暖費的最主要原因。“既然來了,咱們就現場辦公,您手機里去年的溫度記錄我們看到了,供暖公司相關負責同志剛才也檢查了,管道老化、年久失修的問題確實存在,按照規定,去年的費用得給您‘打折’,而且您放心,今年如果整改不到位,還給您‘打折’,供暖公司的負責同志,你們說這樣合理不?”在充分平衡雙方利益、征得雙方一致意見的基礎上,法官的耐心調解最終促成30余戶當場繳付欠款。
3天30戶,岫巖縣法院的“夜間法庭”奔波在小區里,暖心司法服務獲雙方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