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收到申請執行人——沈陽市某中學送來的錦旗:“謝謝沈河區法院的法官們精準‘解題’,注重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為你們點贊!”
這是一起行為類執行案件,被執行人為沈河區的一個飯莊,該飯莊租賃申請執行人的一、二層門市房,建筑面積730平方米。雙方在生效調解書中約定,被告(該飯莊)限期內返還租賃原告(沈陽市某中學)的門市房。法律文書生效后,因被告遲遲沒有履行,原告只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辦案法官唐永波團隊成員們仔細閱卷了解案情,共同探討執行思路,制定騰房預案,并張貼了限7日內履行的騰房公告。
騰房公告期滿當天,唐永波和法官李愿軍帶著法警進入現場勘察,發現室內設施物品陳舊且落滿灰塵。“我配合法院執行,但這幾天我沒找到買家收購屋內物品,現在也找不到合適的地方存放。”被執行人的語氣略帶為難。李愿軍突然想到了一個好主意:“學校要開學了,孩子們上課要緊,我建議你們雙方各下載一個二手交易軟件,把屋內物品拍照后掛上去,盡快找到出價合理的買家把物品拉走……”雙方當事人都覺得這個建議可行,當場下載軟件、上傳舊貨信息。
就這樣,一直沒能清理的物品在兩天后以合理的價格“徹底清空”,730平方米兩層房屋全部騰退完畢,被執行人對法官采取善意文明執行的工作舉措及切實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的做法給予了高度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