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拒執案件,當事人的權利得以實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原告李某與被告趙某對雙方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并簽訂了民事調解書。后因被告趙某未按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經原告李某向雙臺子區法院申請,法院依法立案執行。
立案后,雙臺子區法院依職權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分別查詢了被執行人趙某名下證券、房產、車輛及分布在全國各地銀行60余家存款賬戶,均無可執行財產。經詢問,被執行人趙某承認,自2019年至今一直在外地打工,掙到的錢款償還了其他外債,且在執行前將其所有的車輛出售,并將車輛出售的錢款自行處理,沒有償還本案債務。
趙某的行為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雙臺子區法院將該案移送至盤錦市公安局雙臺子分局立案偵查。雙臺子公安分局受理該案后,經過多次調查取證,調取大量證據,推進了拒執罪案件移送工作。
在案件移送過程中,雙臺子區法院承辦法官再次與趙某取得聯系,釋法析理,并告知拒執罪的法律后果。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勸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目前,本案已全部實際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