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院長張東波主持召開審判執行工作面對面調度會,總結分析當前審判執行指標情況,專題部署各項審判執行工作措施。會上,張東波通報了目前沈河區法院審判執行主要質效指標情況,客觀分析審判執行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項,進一步校準目標、完善措施、提升質效。
針對當前階段審執工作重點,張東波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壓緊壓實責任,強化案件審限管理。嚴格落實院庭長審判監督管理職責,實行院黨組對超審限案件督辦工作機制;增加調度督導頻次,主管院長定期對審判質效指標落后法官進行約談;通過召開審判委員會、專業法官會議等形式,細化辦案責任,實化監督責任,優化層級責任。二是要深化為民意識,提升案件審判質量。立足審判工作,緊扣信訪工作“四個不能”要求,堅持服務大局,持續提高服務群眾能力、把握社情民意能力、化解矛盾糾紛能力,推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化解;將優化司法確認程序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有機結合,強化判后答疑工作,關注群眾感受,切實解決群眾問題。三是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全面落實一次性告知、審限內辦結,優化涉企案件辦理流程,全流程提升辦案效率,主動延伸司法服務,著力打造穩定、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