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經過一周的調解,6月6日,鞍山中院民四庭法官線上化解了某外省代駕服務公司與其代駕司機李某之間的勞動爭議案件,最大限度減輕雙方當事人訴訟負擔,實現了兼顧勞動者權益保護與企業健康發展的良好效果。
據了解,鞍山人李某2018年11月與北京一家代駕公司簽訂3年勞動合同。雙方在勞動合同到期解除時,就工資差額、經濟補償金、加班費、高溫補貼等事項發生爭議,李某將代駕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代駕公司支付各項費用8萬余元,一審法院判決支持勞動者部分請求5000余元,李某不服上訴。
由于代駕公司地處外省,其代理人在北京,經征求雙方同意,二審法院決定“互聯網”開庭。經了解,代駕行業整體收益受疫情影響嚴重,不宜機械判決結案,最終該案以調解方式結案,目前,代駕公司已按調解協議將補償金打入李某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