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這么快就結案了,人民法院在保障金融債權、化解金融風險的前提下,不僅不用到法院來回奔波,還解決了實際困難,真是太便捷高效了。”某銀行工作人員一邊在調解協議上簽字,一邊對遼陽縣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由衷贊賞。
日前,遼陽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32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涉案標的近7億元。工作中,為提高涉金融案件審判效率,該院民事審判庭以庭前調解為突破口,以促進當事人有效溝通為手段,先由法官助理主持庭前會議,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組織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明確債務人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保證人應承擔的責任,使債務人及擔保人認識到拒不償還貸款將會面臨的法律后果,并針對雙方主要矛盾提出了調解方案,督促幫助債務人制定還款計劃,提出切實可行的還款方案,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后,承辦法官當場為雙方當事人出具了民事調解書。
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債務人償還貸款能力有所降低,金融借貸案件迅猛增加。該院通過“庭前調解”模式化解金融糾紛的方式,促進金融糾紛調解于庭前、案結事了于庭前,不僅緩解了債務人還款壓力,又為金融企業收回陳貸、盤活資金,有效挽回損失,破解了原有金融糾紛案件審判周期較長、公告送達難等難題,不僅大大減少了當事人的時間成本、人力成本和訴訟成本,更保護了金融企業債權,紓解了企業困難。
遼陽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緊緊圍繞全力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營商環境這一目標,立足審判主責主業,不斷提升訴訟服務水平,公正高效審理金融糾紛案件,堅持調解優先,依法平衡各方利益,積極引導當事人協商和解,助推金融企業健康發展、金融行業平穩運行,持續推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