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幫助刑滿釋放人員順利回歸社會,西豐縣司法局平崗司法所積極探索安置幫教工作新思路,用行動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助力刑滿釋放人員重返社會。
7月初,平崗司法所收到上級通知,轄區平崗鎮吉祥村宋某即將于撫順第一監獄刑滿釋放(服刑19年)。平崗司法所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聯系宋某家屬、村干部和服刑監獄,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刑滿釋放人員銜接工作。
平崗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到,宋某今年56歲,腿部有殘疾,無妻無子女,其弟弟亦有疾病,宋某刑滿釋放后將在其80多歲的父親處居住。平崗司法所將宋某列為重點安置幫教對象,堅持引導感化與幫扶教育相結合。宋某刑滿釋放后,平崗司法所積極協調鎮民政部門依照相關政策予以生活補助300元。同時,堅持定期對宋某進行心理疏導,鼓勵他重拾信心,消除心理負擔,積極面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