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占比90%以上的法庫縣在推動“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建設工作中,積極發揮典型引路作用,將“王公正”人民調解品牌同“村(居)民評理說事點”結合起來,通過榜樣引領、先進示范,以點帶面,推動全局,在農村地區走出了一條符合自身特色、科學有效的“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建設工作之路。
王金福(左)在調解村民糾紛
法庫縣司法局雙臺子司法所原所長王金福在平凡的崗位上創造了不平凡的業績。由于他在調解矛盾糾紛中不偏不倚、讓人信服,在當地群眾中逐漸成了公正的代名詞,“王公正”由此而來。該縣以此為契機,進一步發揮“王公正”先進典型作用,最大限度地發動群眾參與到調解社會矛盾糾紛中來。
法庫縣立足自身實際,發揮“王公正”品牌調解優勢,組織開展了“爭做‘王公正’式人民調解員,傾力打造‘村(居)民評理說事點’”活動,將“村(居)民評理說事點”與“向王金福同志學習活動”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輻射帶動作用,號召廣大黨員干部和基層人民調解員以王金福為榜樣,在營造學習先進的濃厚氛圍中深入推進“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各項工作任務,確保了“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建設率達到100%,提前實現全覆蓋。
“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法庫縣及時總結“王公正”調解室取得的新進展、新經驗,積極推廣他在工作實踐中總結出的“四心、三頭、應季”調解工作法,確保“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通過先進典型的影響帶動,法庫縣評理說事員的服務能力不斷提高,當好“糾紛調解員、法治宣傳員、人民勤務員”的意識不斷增強,“村(居)民評理說事點”矛盾糾紛調處點、社情民意收集點、公共法律服務點、干群關系聯絡點、文明風尚傳播點的功能定位逐步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