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海城市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認真落實,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積極探索、利用公開聽證機制,解決證據規格和訴訟成本難題,提升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質效。
近日,海城市檢察院辦理了海城市析木鎮某村江某非法占用林地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經審查,江某非法占用林地破壞公益林的行為已經對公益環境造成損害,在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應當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第五檢察部依法立案并發出公告,擬提起要求被告人江某恢復林地的訴訟請求,但經咨詢鑒定機構需要幾千元的鑒定費用,被告人江某家里本來就不富裕,恢復林地需要一筆費用,再加上鑒定費用更是雪上加霜。
經研究,第五檢察部決定采取公開聽證的方法確定恢復林地費用,邀請海城市自然資源局造林部門的工作人員、林業公安辦案人員、當地林業站長及被告人所在村的村干部作為聽證員,進行公開聽證。被告人江某陳述了所破壞林地的具體情況,聽證員最終提出恢復林地所需數額的聽證意見。經與法院協商,該聽證結論可以代替鑒定意見作為證據使用。
“一般來講,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應承擔鑒定評估及修復環境所需費用,但鑒定機構鑒定費用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不鑒定,檢察機關就無法啟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生態環境也得不到及時有效恢復。”第五檢察部負責人告訴記者,面對此工作困境,他們不等不靠、主動作為,采取公開聽證,以形成聽證結論方式代替鑒定意見,充分體現了“雙贏多贏共贏”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理念。